【大學英文】高雄校區(日間部)英語文課程修課細則
<公告日期:111年07月08日>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日間部英語文課程修課細則
103年2月13日博雅學部人文組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103年5月15日博雅學部部務會議通過
104年9月1日博雅學部外語組課程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04年9月8日博雅學部部務會議修正通過
105年3月3日博雅學部外語組課程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05年3月30日博雅學部部務會議修正通過
110年11月10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語言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
110年11月10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共同課程委員會所屬課程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11年03月31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語言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
111年05月04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共同課程委員會所屬課程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以下簡稱本校區)依據「實踐大學英語文課程修課辦法」,訂定「實踐大學高雄校區日間部英語文課程修課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對象為本校區10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非應用英語學系日間部學士班學生。
第三條 全校性英語文課程名稱、學分數及修課相關規定:
一、110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大學英文修課學期分配如下:
學期別 | 一年級上學期 | 一年級下學期 | 二年級上學期 | 二年級下學期 |
課程名稱 |
大學英文(1) |
大學英文(2) |
大學英文(3) |
大學英文(4) |
二、大學英文(1)(2)(3)(4)採學期擋修制,須依序修習及格後,方得續修下一階段課程。例如:大學英文(1)不及格者,需先重修大學英文(1)且及格後,方得修習大學英文(2);大學英文(2)不及格者,須先重修大學英文(2)且及格後,方得修習大學英文(3);爾後課程依此類推。
三、應用英語學系學生不得跨系修習大學英文(1)(2)(3)(4)。
第四條 大學英文修課說明:
一、大學英文(1)(2)採分級分班上課,依學生入學成績分為A、B、C班。
二、大學英文(3)(4)採分級分班上課,依學生多益模擬考成績分為A、B班。
三、大學英文重補修生,可利用網路選課,唯不得跨部至進修部修習。
四、修習大學英文課程之學生,經任課教師認定須加強基礎英語文訓練者,得參加語言中心所規劃之英語文(線上)輔助課程,該課程不另收費且其成績得納入大學英文(1)(2)(3)(4)學期成績計算。
五、課程免修及抵免依本校「英語文課程免修實施細則」辦理。
六、依「實踐大學英語文課程修課辦法」第二條規定,大學英文能力指標如下:
年級 | 課程名稱 | 各年級英語文階段性能力指標 | 檢核方式 | 補救措施 |
大一 |
大學英文(1) |
1. 英語檢定字彙500字(10%) 2. 英語檢定通過(20%) (多益模擬測驗400分) |
項目1、2占大學英文(1)課程 學期成績30%。 |
重修大學英文(1) |
大學英文(2) |
1. 英語檢定字彙1000字(10%) 2. 英語檢定通過(20%) (多益模擬測驗450分) |
項目1、2占大學英文(2)課程 學期成績30%。 |
重修大學英文(2) | |
大二 | 大學英文(3) (2學分) |
1. 英語檢定字彙1500字 (10%) 2. 英語檢定通過(20%) (如多益模擬測驗500分) |
項目1、2占大學英文(3)課程 學期成績30%。 |
重修大學英文(3) |
大學英文(4) (2學分) |
1. 英語檢定字彙2000字(10%) 2. 英語檢定通過(20%) (多益模擬測驗550分) |
項目1、2占大學英文(4)課程 學期成績30%。 |
重修大學英文(4) |
第五條 本修課細則經語言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及共同課程委員會所屬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